淘宝、拼多多上的侵权商品,应该怎么取证?
晚上十一点多,你躺在床上刷拼多多,本来想放松一下,结果一激灵坐了起来——你店里那款自己设计的帆布包,正被另一家店卖得火热,主图是直接扒的你家的,价格只有你的一半。你气得截图发给合伙人:”你看!这算侵权吧?明天就去投诉他!”
投诉,当然可以。但在你点开举报页面前,有个问题得先想清楚:你手上这几张截图,够用吗?说句实话,很多人第一次维权,不是输在道理上,而是栽在”我以为我存了证据”这六个字上。电商平台上的取证,跟线下完全不是一回事,这篇文章就把它讲透。
光截商品图,远远不够
先记住一个事实:电商页面是全互联网最”善变”的页面之一。商家能改标题、换主图、调价格,能把链接下架,甚至整个店关掉换个名字重开,全程用不了几分钟。你昨天截的那张图,只能证明”昨天曾经存在过这样一个页面”,再多就说不上了。
所以电商取证的第一条原则是:别只截一张图,把整条页面链录下来。打开录屏功能,从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开始,一路录到点进商品、看到价格和销量、滑到店铺名称,再点进店铺主页,把公示经营信息的那一栏也录进去。为什么要录这么多?因为将来你要证明的是”谁、在什么时候、卖了什么东西”,这三件事缺了任何一件,对方都有话可说。你录得越完整,对方能钻的空子就越少。
顺带提醒一句,录屏时连商品详情页、买家秀里的评价也别跳过。别小看这些边角料:详情页能证明对方卖的就是你那款东西,差评里偶尔还藏着买家抱怨”跟正品不一样”的大实话,将来都是帮你说话的材料。我常跟朋友讲,截图要当连续剧来录,别只拍一张剧照。
这里要特别提醒店铺主体。你看到的是”XX潮品店”这个花名,但将来真要当被告的,是它背后营业执照上那个名字。按规定,电商店铺页面都会公示经营主体信息,个人店也能看到对应的经营者信息,哪怕只显示一部分,也先录下来。多少人维权失败,是因为起诉时连被告是谁都写不出来——这个坑,在取证阶段就能绕开。
更狠的一招:把假货买回来
如果说录屏是防守,那”下单买一件”就是进攻。你花几十块钱把对方的商品买回来,从下单、付款、卖家发货、物流轨迹到收货开箱,全程留痕,订单号、快递单、实物一样不少。到这一步,证据的性质就变了:从”对方好像卖了侵权商品”,变成”我手里就攥着他卖给我的东西”。
你可能会问,买回来的东西跟我截图有什么区别?区别可大了。实物、订单、物流三样能对上,这条链子基本就结实了,对方想赖都难找角度。所以发现疑似侵权的商品,别光盯着屏幕生闷气,花点小钱把东西买回来,往往是最划算的取证。你买的不是货,是证据——这一招对付那些”高仿””山寨”特别管用。
收货时也别忘了留一手:从拆快递、看包装到比对细节,最好再录一段开箱视频,镜头里带上快递单号。你可能会觉得多余,可真到对质那天,这段视频能把”货到底是不是他家寄的”这件事,钉得死死的。
什么时候得上点”装备”?
看到这里你可能还想问:自己录屏、自己下单,够了吗?我的看法是,得看案子的分量,分两种情况说。
如果对方只是小打小闹,卖了几件,你的目的是让他赶紧下架,那自己留好痕、直接走平台的知识产权投诉通道就够了。淘宝、拼多多都有官方的投诉入口,你上传权利证明、填好侵权链接,平台收到权利人的有效通知后,会按规定及时处理。这条路免费、快,适合”求下架”的场景。
可如果对方是规模化售假、销量很大,或者你已经动了起诉索赔的念头,那自己录的东西分量就有点轻了——毕竟对方律师一句话就能质疑:这视频是你自己剪的吧?这时候通常会用到两种更正式的取证方式。一种是去公证处,在公证员见证下完成浏览、下单、收货的全过程,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,这种记录具有证明优势——当然,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。另一种是用电子存证平台,靠可信时间戳、区块链这些技术把网页内容固定下来,它解决的核心问题是”这份数据在什么时间存在、之后有没有被改过”,同样,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。
说白了,装备不是越贵越好,而是要跟案子的分量匹配。几千块的公证费,砸在一单几百块的小纠纷上就是浪费;用在大规模售假上,就是花小钱省大钱。我见过不少小店主,一上来就砸钱做全套公证,最后案子赔的钱还没公证费多,肉疼得不行。
拿不准的时候先别急着掏钱,把前面说的录屏和购买记录做好,再去问律师,让他帮你判断该上多重的装备。
写在最后
电商取证这件事,最怕的不是不会取,而是取晚了。商品会下架,店铺会改名,聊天记录会被清空——你今天嫌麻烦省下的十分钟,可能就是将来补不回来的一个洞。侵权链接是对方的,取证的机会却是你自己的,手快有,手慢无。
所以我的建议很简单:如果你今晚正好发现了疑似侵权的店,先别急着生气,花十分钟做两件事:把对方店铺的经营主体信息截下来,再把从搜索到商品页的完整过程录一遍屏。对了,你平时在淘宝、拼多多上买东西,有没有撞见过那种”图片熟悉得可疑”的店?当时是怎么处理的?评论区聊聊,说不定你的经历正好能帮到下一个维权的人。
本文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通俗科普,不针对任何具体个案。取证强度需结合侵权规模、金额与维权目标综合判断,涉及具体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。
资料来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规定、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则。
本文作者:Samjoe Y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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