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O中的品牌词侵权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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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O中的品牌词侵权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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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做小众咖啡器具的老板,有天顺手在搜索引擎里搜了一下自己的品牌名,结果第一屏里有三条不是他家的。一条是某电商平台的店铺,标题里大大方方写着他的品牌名,点进去卖的是别家的货;另一条是篇测评文章,标题里塞着他的品牌,正文却在把人往一个仿品链接上引。

他第一反应是”这不就是蹭流量吗”,第二反应是”这到底算不算侵权”。说实话,这两个问题问得都不冤,但答案比想象中复杂。因为”蹭流量”这个词太笼统,法律看的其实是它蹭的具体姿势。

品牌词被拿去用,常见有这么几种

一种是竞价排名。有人花钱把你的品牌名买成搜索关键词,用户一搜你的牌子,排在最前面的却是他的广告。换了是你,会不会第一眼就点进去?多数人都会。另一种是标题堆砌,把网页标题、商品标题写成你的品牌名加一堆修饰词,专门吃自然搜索的流量。还有一种是拿你的品牌名做域名或者网站名,让人误以为是你的官网。更隐蔽的一种,是把品牌词设在后台当关键词,页面上却不显示出来。

这几种在法律上的待遇是不一样的,不能一把抓。判断的落脚点往往就一个:这个用法有没有让用户误以为”这家和你有关”,也就是有没有造成混淆。你可能会问,同样是借了别人的牌子,怎么还分三六九等?因为法律盯的从来不是”你心里想什么”,而是”用户眼里看到什么”。

买了关键词,就一定是侵权吗?

这是被问得最多的一句话。答案是:不一定,要看它怎么用。

如果对方只是把品牌词藏在后台,页面标题和广告文案里一个字都不出现,用户看不出任何端倪,这种情况下争议很大,不同法院的看法也不完全一致。但要是广告标题里就直接用了你的品牌名,或者写着”官方””正品””旗舰”这类字眼,把用户往里引,那就容易指向混淆或者引人误解,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会明显更高。国内已经有不少判例是这个走向。

我翻过几份这类判决,发现法院很在意一件事:投放方是不是”明知”。如果对方知道这是别人的品牌,还专门盯着这个词买,那主观上就很难说自己无辜。所以你在搜集材料的时候,顺手把对方广告里出现的品牌字样、排名位置、投放频次都记下来,这些细节往往比一句”他蹭我流量”管用得多。

这里有个关键的地方,很多人会搞混:法律管的不是”用户搜了什么”,而是商家向用户展示了什么。搜索结果页上那行标题、那句描述,才是真正决定命运的地方。

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这里也很好用

除了商标法,还有一条路可以走。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关于混淆行为的规定,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、域名主体部分、网站名称等,让人误以为是别人的商品,或者和别人有特定联系。对于那些品牌已经有一定知名度、但对方又没直接冒用你商标的情况,这是一条很实用的主张路径。

说白了,商标法管的是”标识”,反不正当竞争法管的是”关系”——你有没有让用户误以为你和某个牌子是一家人?

我为什么要把这条路单独拎出来讲?因为不少小品牌卡在第一步:商标虽然注册了,但知名度不够,单靠商标法打起来吃力。这时候如果对方是明目张胆地借你的名号混淆用户,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条路反而更贴题。不过话说回来,对方到底够不够得上”有一定影响”?这得看你自己的名气撑不撑得住,光有证书是不够的。

想维权,先做好这一件事

证据。跟前面聊网络侵权的道理一样,搜索结果这东西今天有、明天可能就变了,排名会动、广告会撤、页面会改版。所以发现问题的第一件事,是把当时看到的东西原样固定下来。搜索结果页的完整截图,要带上时间、关键词和排名位置;点进去之后的落地页内容也要留;如果能录个屏,把”搜索—点击—跳转”的完整过程走一遍,价值会更高。我见过有人只截了张广告标题,结果对方一口咬定”那是自然结果,不是我投的”,一下就把水搅浑了。别嫌麻烦,这一步做扎实了,后面不管是谈判还是起诉,你才有底气。

平台这边也不是没有门路。主流搜索引擎都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投诉入口,提交商标注册证、营业执照,说明对方在哪些页面、以什么方式造成了混淆,可以申请下架广告或者处理页面。那平台一定会受理吗?不一定,材料不全或者权利依据不清楚,都会被退回重来。这一步往往比直接起诉快,成本也低得多。我一般会建议先走平台,同时把材料备齐,看对方被处理后有没有反复,再决定要不要往上加码。

与其追着堵,不如先把自家门口修好

和这类事打交道久了,会发现一个规律:被蹭得最厉害的,往往是自己搜索阵地没做起来的品牌。你搜自己的名字,跳出来的全是别人的页面,用户当然分不清谁是谁。

所以除了维权,还有一件更值当的事——把自己的品牌词阵地先占住。官方网站要有一个,而且在搜索结果里能被稳定搜到;自己的品牌词竞价广告可以适当投一点,成本其实不高,却能保证用户搜你的时候先看到你;企业认证的店铺和账号,尽量都办齐。你可能觉得这是在花钱打广告,但换个角度想,这是在给自己买一个”用户搜索时不会被截胡”的位置。这些动作看着像在做营销,本质上是在降低用户被混淆的概率,也是在给以后的维权攒下对比的基础。

说得直白点,你搜自己的名字,要是满屏都是别人,那用户在走岔路这件事上,你自己也有一半责任。与其一封封发函去催,不如先把门面修好,见效快得多。这一点,我跟好几个老板聊过,说到最后他们都认。

今天就能做的一件事

现在就花三分钟,用无痕模式在搜索引擎里搜一遍自己的品牌名,看看第一屏里有没有不属于你的页面。发现可疑的,把搜索结果页和落地页各截一张图存好,标上日期。如果自己的官方网站排在很靠后的位置,这周就把它当成一个待办处理掉。

品牌是长在用户脑子里的东西,搜索页则是第一道门面。门面被人占了,客户自然会走岔路。你的品牌名现在在搜索里的第一屏,都是谁在占着?有没有遇到过被人拿去做关键词的情况,后来是怎么解决的?评论区聊聊。

(资料来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关于商标使用与混淆行为的相关规定,以及主流搜索引擎公开的知识产权投诉规则。本文为通俗科普,不针对具体案件提供法律意见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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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Samjoe Y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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